中国消费者为何容易受欺负?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0-08 12: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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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石穿世相


2014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尼康相机问题。尼康D600相机号称高画质、全画幅,价格高达上万元,拍出的照片却出现很多黑色斑点,多次返修仍然反复出现。面对用户们的质疑,尼康公司再三拒绝退换,并把责任推给了雾霾,甚至要求用户拍摄照片时镜头不能朝上。


拍出的照片频现黑斑,却归咎为雾霾,这理由真够奇葩的。拿不会辩解的雾霾说话,貌似狡黠,实则笨拙,更暴露出尼康的倨傲与轻佻。与一再拒绝向中国消费者退货相比,尼康在美国却换了一副面孔,“目前已经有部分的美国消费者获得了免费将D600换成D610的升级服务”。


这一幕让我们重温了耻辱。去年央视曝光了苹果售后服务的双重标准:苹果在美国的保修期是一年,在英国换机器的时候,手机的后盖是连带一起更换的;而在中国,在保修期内因故障保换整机都用原来的后盖,“用户整机交换要想换后盖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得另外付钱。”


再以召回为例。丰田汽车曾因存在发动机漏油风险,决定在全球范围召回汽车近170万辆,主要涉及日本、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却忽略了中国。无独有偶,东芝家用电器公司日前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与其惯常做法一样,此次产品召回并不涉及中国市场。


此外,夏普、强生、宜家等跨国巨头也习惯性持双重标准。这些国际巨头为何选择性地对待消费者?为何拿中国消费者不当回事?难道中国消费者最好欺负?中国往往是跨国企业最大的利润市场,中国消费者却得不到与之匹配的优质服务,这种反差极不正常。


中国消费者容易受欺负,与制度不够健全有关。比如我国现有产品的国标滞后于国际标准,最关键的是,我们关于缺陷产品的制度设计起步较晚,且多简陋。正如有专家所称,,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反观美国,至少有十几项法案与“产品召回制度”有关,对产品召回的细节做了严格的规定,而我国尚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对此做出规定。


当然,并非全是法律缺失的错。像尼康相机“黑斑门”,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数码相机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退换货。但尼康就是拒不退换。苹果亦是如此,其三包缩水,也违反了中国法律。既然违法,为何媒体不曝光,它们就安之若素;媒体曝光了,他们有时也无动于衷?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甚至近乎为零。而在其他国家,要是蔑视消费者权益,可就吃不了兜着走。


不怕跨国巨头傲慢,。许多时候,消费者面对不讲法的跨国巨头,所遭遇的不只是法律问题,:一些地方故意宠惯着洋企业。法律发威,,跨国巨头才不敢乱来。央视“3·15”晚会播出后,上海工商部门连夜召开紧急会议,相关工作人员在当夜十二点半,连夜梳理了近几年关于尼康公司的投诉案件,并表示还将赴位于上海黄浦区西藏中路的尼康公司所在地,进一步调查。,依法规束,“尼康们”还敢猖狂吗?,。制度缺失、,是需要我们深刻反思的三大问题。制度缺失可以建构,,,更不能各怀心思,态度暧昧。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于3月15日施行。新消法不仅填补了多项空白,还更具时代感,更多向消费者“倾斜”。“让消费更有尊严”,已成为坊间的强烈呼声。消费者的尊严,来自自身权利意识的复苏与生长,也来自制度健全,。只要法律“硬”起来,跨国公司才能去除“先入为主”的优越感、“惟我独尊”的高贵感、“独领风骚”的特权感。不独跨国巨头,国内的问题企业更会学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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