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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根据新的备案管理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凡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口岸进口,且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的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境内责任人按照备案管理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备案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产品备案后,,依法予以纠正或处罚。
,在产品管理方式上进行的制度创新,。
登陆方式:
:http://www.sda.gov.cn/WS01/CL0001/
找到网站左下角网上办事栏目,点击进去就可以了。
图/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