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我校师生促成这档大事成功立法!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5-02 08:13:45

         “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有新条例可循了”。3月29日,我校环境与资源学院师生参与编制的《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6月1日实施。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4年,,作为直辖市的重庆,编制出台富有地方特色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刻不容缓。为此,我校环境与资源学院师生主动作为,与市环保局大气保护处、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等部门的协助支持下,积极参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编制工作。

         2014年6月,环境与资源学院钟成华教授组建团队,开展前期调研工作,主要通过查询沿海和北京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调研重庆大气污染现状,多次召开会议征集专家学者意见,并于网上发布征求意见信息,收集市民的意见与建议,编写《条例(草案)》初稿。2015年9月,该草案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一审,再次于网上征求意见;2017年3月13日、29日,《条例》草案先后获得市人大常委会二审、三审通过,并于今年6月1日实施。自此,历经三年的磨砺,《条例》成功立法,它将为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白瑞是项目的负责人之一,他认为《条例》的最大意义在于让过去一些危害环境的行为而不能直接执法的有法可依。他说:“生活中会见到一些餐饮服务、加工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公司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在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的商业楼层中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现象,这些行为会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从而影响大气环境,这些危害行为现在都在《条例》中进行了明令禁止”。

         另一位项目负责人,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杨茗认为:最近几年雾霾现象的产生让每个普通的老百姓都明显地感受到了大气环境的恶化,而其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条例》从重庆市的基本特点着眼,结合能源结构和经济发展现状,提出了一系列有效的方案解决有关民生的问题;既包含严格的法规条文,又有行之有效的措施;既能防治污染,又能促进经济的绿色转型。充分结合了我国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实现包括生态文明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全面发展。《条例》坚持防治结合的措施,达到了既治标又治本的目的,而且对举报方式、处理程序等进行了细化,对实名举报且查证属实的,处理结果需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谈到项目的收获,白瑞深有感触地说:“通过这个项目,了解到了重庆大气污染的特征和现状,学会分析污染原因和应采取的措施,学习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文本的编写方法以及文本写作严谨和规范的重要性”,杨茗则认为:“在《条例》编制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都一一克服了。通过参与项目,我了解了立法的全过程,也学会了开展调研的基本方法”。

        据悉,《条例》共八章九十七条,主要对监督管理、工业及能源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规范。《条例》参考借鉴了国家、北京、上海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条例好的做法,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我市现行的《控制燃煤二氧化硫污染管理办法》优秀经验,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对餐饮、扬尘以及公民举报投诉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方面进行了补充细化,突出了地域性、针对性、操作性和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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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重庆工商大学官网

文字:郑淑花

图片:邹鹏

排版:王国娇

审核:石薇琳 景锐 高殿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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