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更新)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1-14 13:05:58


各位考生: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国家控制线已划定,根据对我校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硕士专业缺额情况及预调剂意愿的梳理,,结合校外调研结果及我校以往调剂工作经验,现对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更新如下:

基本原则

1.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调剂录取优质合格考生。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考生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调剂。

(1)申请调剂法学硕士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须是法学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方向(报考专业的代码为0301**),法学硕士不接受初试时报考法律硕士考生的调剂申请。

(2)法本法硕接受法硕联考(法学)和符合法本法硕报考条件的法学硕士考生的调剂申请,非法本法硕只接受法硕联考(非法学)考生的调剂申请。

3.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以及我校各专业拟接收专业的复试资格线。

4.在以上原则前提下,我校选择调剂考生的衡量因素为:毕业院校、报考院校、外语水平、司法考试情况、是否为全日制本科、获奖情况、科研能力、初试成绩等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相关因素。

5.。

调剂程序

1.调剂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3月24日(暂定);

2.调剂通道: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3.组织保障:成立研究生处处长任组长、研究生处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调剂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调剂方案;出现特殊情况时,由调剂工作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报分管校长决定;

4.调剂结束后,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和公告;

5.对考生进行调剂复试,复试结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审核和公示;

6.,否则将视为无效。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1-39227001(梁老师)

021-39227142(袁老师)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B1法学楼302。

我校将持续更新2017年研究生调剂及复试的相关信息,调剂和复试工作根据更新后的内容执行。请关注微信公共号:shuplmaster。我校将在“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官网及“shuplmaster”微信公众号上持续推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请务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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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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