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更名“中国好歌声”,背后藏有哪些猫腻?!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3-04 08:25:57


2016年7月6日,浙江卫视在其官方微博发表公开声明,称正在由灿星公司制作的《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将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节目更名后仍将于7月15日如期播出。同时,浙江卫视表示,暂时更名势必对浙江卫视造成重大损失,浙江卫视保留追究相关方恶意诉讼法律责任的权利。


 

日前,浙江卫视对外发布《关于〈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将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的声明》称,为维护司法权威性,浙江卫视《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将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于2016年7月15日如期播出。《中国好声音》是由浙江卫视联合星空传媒旗下灿星制作强力打造的大型励志专业音乐评论节目。

  伴随该声明的发布,意味围绕“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归属引发的北京、香港两地三个案件终于有了阶段性进展,暂时以《中国好声音》更名为《中国新歌声》画上了逗号。但“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的最终归属还暂难擅断。


节目命名:

《中国好声音》这个名字是当时时任浙江卫视总监夏陈安起的,。一开始申报的名字是《中国之声》,《中国好声音》原版叫《荷兰之声》《德国之声》,,理由是有一个电台就叫“中国之声”,,想好了再来。

夏陈安觉得再跑一趟会耽误太多时间,,还想过叫《中国梦之声》,因为浙江卫视有个《中国梦想秀》。《中国好声音》就是夏陈安在这个时候一个急中生智的结果。夏陈安说就叫《中国好声音》吧,比较朴实无华琅琅上口。田明还说哎哟这个名字太烂了,太老土了,后来他也很认可了,现在到处都是‘中国好’、‘中国好’什么的。夏陈安觉得给节目起名字,大气而接地气是一个重要的原则,取到一个好名字也是成功的开始。 

浙江卫视节目的名字是有商标权的,商标权在浙江卫视手上 ,“中国好声音”这五个字的中文名字的知识产权属于浙江卫视 ;而因为带有“中国”两字的商标不能注册,所以浙江卫视旗下蓝巨星公司注册了“好声音”这三个字的商标,所以“好声音”这三个字的商标权也属于浙江卫视。


节目模式:

节目前四季模式引进自《The Voice of Holland》(荷兰之声)。《The Voice 》被引进到多个国家,如英国之声The Voice(U.K)》、美国之声《The Voice(U.S.)》、爱尔兰之声《The Voice of Ireland》。2016年起,节目因不再引进版权,而是进行了模式的全新原创。


版权之争:

2016年1月27日,《The Voice Of…》的模式创造者和拥有人Talpa Global BV发表声明,称已在1月22日向星空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提出了临时禁止令,禁止后者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而在早前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中显示,其与Talpa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是后者将授予其《……好声音》(《The Voice of…》)节目的开发、发行、营销等“独家”权力和许可,并向其提供创作和制作支持服务。对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Talpa是“单方面撕毁合约”,并不排除“自主研发《中国好声音》的可能性”。


灿星制作表示,,中国好声音的牌照仅属于灿星制作及浙江卫视。”唐德影视表示中国这个名称是属于全国人民的,不是任何一个可以用注册方式能够注册下来的,至于好声音的品牌,我都是从我的版权方授权而来的。” 灿星宣传总监陆伟则表示:“第一,“好声音”这三个字的商标不是我们注册的,是浙江卫视注册的。第二,这个商标本身确实应该属于浙江卫视。在灿星和Talpa的第一版合同中,这个节目还叫“中国之声”,因为之前美国、英国在做这个节目时是叫“美国之声”“英国之声”,“中国好声音”是当时浙江卫视总监夏陈安起的名字。另外他们认为是在谈判破裂时才去抢注了这个商标,这也是不正确的,在我的印象中,浙江卫视两年前甚至三年前就已经注册了商标。”


2016年7月4日,,维持原有诉前保全,责令灿星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灿星总裁田明表示早有预料,且态度坚定地表示,“我们一直以来认为这个节目名称是浙江卫视的,这很鲜明。”

在司法层面上来说,灿星暂时无法使用“中国好声音”制作节目,但从广电行政管理层面来讲,唐德也无法制作《中国好声音》。,从行政管理层面上来说,不可能有两档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同时存在,不可能一档属于浙江卫视,另一档属于其他电视台。

,但实际上浙江卫视并未受到禁制,浙江卫视依然可以制作一档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从广电管理层面来讲,不可能在两家卫视出现两档《中国好声音》,而浙江卫视早已备案在前,所以唐德制作的《the voice of china》节目必须另外取名,才能播出。

为了避免版权争议,浙江卫视将《2016中国好声音》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




解析:

在国内,类似节目名称的纠纷并非头一遭。今年年初,江苏卫视知名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扰》遭到商标侵权诉讼,宣布暂时更名为《缘来非诚勿扰》。对于此类事件,我们能够从中吸取什么经验和教训呢?小编下面就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为你分析一下。


首先,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如何强调知识产权的重要性都不过分;反而,企业对知识产权掉以轻心的任何做法,最终都会因此付出代价。这里说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等。“中国好声音”名称纠纷的事件,就主要是版权和商标权之争,灿星公司在连续制作并播出了四季的《中国好声音》,并推动这一节目广为中国观众所熟知,最终却被仲裁停止使用这一名称,其根源就在于,始终没有解决节目知识产权方面的隐患,最终才不得不面对今天这样的局面。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一方面在于防御,另一方面则在于进攻。在“中国好声音”知识产权纠纷中,包括荷兰Talpa公司和中国唐德影视公司、灿星公司在内,各方都强调自己拥有相关版权、商标权等权利,其背后的潜台词就是我方对“中国好声音”名称的使用具有正当性;同时,又用自己拥有相关权利的理由作为支撑,制止对方使用。即,知识产权的防御作用和进攻作用,是同一事物的两面,而不是有些企业所理解的,知识产权仅仅拥有防御作用。


再次,知识产权本身是可以为企业赚钱的。有不少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够全面,认为做知识产权保护就是企业投入一定成本,来获得一份“国家认证”,把知识产权看作是一种企业荣誉。这是对知识产权的莫大误解。实际上,知识产权从创造到运用,再到保护和管理,确实都要花费一定的成本,但在知识产权上的投入,往往最终能换来更大的回报。“中国好声音”名称纠纷的背后,表面上是节目模式和商标名之争,其实质是对“中国好声音”背后所蕴藏的知识产权财富之争。另外,作为节目模式输出方的荷兰Talpa公司,更是在其中轻松地赚取了巨额的利润,靠的就是对自身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发掘。


最后,知识产权武器的使用策略和精细控制,决定着企业的最终收获或成败。“中国好声音”知识产权纠纷事件本身还在演进中,其最终结果可能还存在各种变数,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只有荷兰Talpa公司实现了利润最大化,而两家中国公司则面临“双输”的局面。实际上,知识产权纠纷的最终走向,和当事企业的知识产权攻防策略关系甚大。国内外有不少看似剑拔弩张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例,最终却能走向对双方都有利的结果,或者至少是对双方都较为有利的结果,就和当事企业的具体做法有关;而不恰当地使用知识产权武器,不能精确控制攻防力度,最终可能两败俱伤,非但没能享受知识产权带来的好处,而是尝尽了知识产权纠纷的苦头。



需要我们提供

上海注册公司、LOGO商标注册、LOGO设计、代理记账、专利版权登记等

服务的请拨打

服务热线:400-8799-066




-END-




Just Do It!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