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伤医凶手被捕后,我却高兴不起来!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0-22 09: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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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凶手被捕后,我却高兴不起来!


今天有很多人给我发来信息,告诉我发生在十二月九日的湖南省人民医院暴力伤医案逃匿者钟科洁已经被抓捕,处理结果:钟科洁治安拘留五天处罚款二百元。


听到这个消息,我沉默了很久。如果这个消息是真的话,那处罚结果就真的是太轻了!道理很简单,暴打医生一顿,治安拘留五天罚二百元就处理了,换做是我给你四百元双倍打回去,如何?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条消息确实是真的!随后,湖南省人民医院通过官网对此消息进行了证实:行凶者治安拘留五天并罚款!至于到底罚款多少?医院并没有公布。





面对此情此景,我想起了曾经热传网络的一张宣传画。这是澳大利亚的一家医院挂在墙上的宣传画,,上面醒目地写着:如果你认为攻击医生、护士甚至抢救人员是可以的,那我们将给你最多十四年的时间重新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而下面的这张照片就是十二月九日湖南省人民医院暴力伤医案中被殴打的女医生。我想,在即将过去的二零一六年,这分明就是一张医疗界的年度照片:悲伤的岁末,医生的眼睛里流下的是血泪啊!而这起暴力伤医的最终处理结果却是:对行凶者治安拘留五天!




同样是伤医,一个是十四年,一个是五天。,!


这两幅图,就像两把刀,深深扎进我的心里,留下一阵阵钻心的疼痛:为什么每次医闹伤医者总是有恃无恐?为什么医闹伤医者总能以最小的代价肆意践踏医护生命与尊严?为什么当今医闹伤医的违法成本这么低?不以法治为基础的医患和谐是否是一厢情愿?法律疲软是否在导致丛林法则盛行?


我这人,爱满足,给点儿阳光就灿烂。至今我还清晰地记得今年十月最高检公布在医院里的五种犯罪行为时,自己当时的欣喜与畅快。因为这五种犯罪句句说在了医护的心坎上。


犯罪一:依法惩治聚众打砸、任意损毁占用医疗机构财物,在医疗机构起哄闹事,致使医疗无法进行的犯罪;


犯罪二:依法惩治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违规停尸、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封堵大门、阻塞交通,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犯罪;


犯罪三: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危及公共安全的犯罪;


犯罪四:依法惩治故意伤害、杀害医务人员,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医务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犯罪;


犯罪五:从严惩处无端猜疑、蓄意发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犯罪;以不特定的医务人员、就诊患者为侮辱、威胁、殴打、伤害、杀害对象,危害医疗场所公共安全的犯罪。


我当时想,最高检之所以这么定性医闹伤医,就是向所有人传递一个信息,不要把医闹伤医等同于一般性的治安违法问题;就是向所有的执法者传递一个警讯,不要把医闹伤医处理成一般性的治安违法案件。


但两个多月后,我明白了一个概念和道理,就是什么叫有法不依!什么叫执法不严!


在这两个多月里,我更明白了,处理医闹伤医是要时常看天的,出现一起杀医案,在其后的几天里,一旦遇有医闹伤医就会重重处罚,但待风声一过,势头一弱,就又恢复原状了。


有时处理医闹伤医也是要看人的,一个有背景有身份有来历的施暴者,经常让各方都成了瞎子聋子和哑巴。


更多的时候,处理医闹伤医是要看态度的,医院大不大、硬不硬,在很多的时候,往往决定了对医闹伤医者的处罚严不严。


。其实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我的梦很简单。那就是希望每个医护都有一个安全的执业环境和一份体面的收入。而要实现这个梦,法制真的不可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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