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特行条例》)经2017年6月28日西安市第十六届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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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经西安市第十六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30日通过,陕西省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9月28日批准,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分局副局长乔军锋参加集中宣传活动
为全面、广泛、深入、扎实学习贯彻《特行条例》和《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学习好、落实好,提高广大市民、特种行业经营者的知晓率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贯彻《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全力做好全区犬只限养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市综治办《关于开展“平安西安”集中宣传迅速掀起平安建设热潮的通知》(西综办发[2017]12号)要求,长安分局开展了本次以“宣传贯彻三个《条例》 ,全力 助推平安建设”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长安分局治安大队
组织辖区行业场所业主开展《条例》培训
为充分做好本次宣传活动,长安分局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政工科科长和治安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为组员的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准备,周密筹划,印制了相关宣传海报、折页、彩页、条幅等宣传品,并积极联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长安分局治安大队领导参加集中宣传活动
11月30日,按照本次宣传活动统一安排,长安分局治安大队和各派出所在辖区广场、街道等人员密集区域通过展板、条幅宣传,发放手提袋、折页、彩页,张贴海报等方式开展了集中宣传。长安分局副局长乔军锋、治安大队领导及各派出所主管副所长带领警力走上街头,走近群众,深入行业场所、街办、村组开展三个《条例》宣传,现场解答群众疑问。本次宣传活动长安分局共计悬挂条幅15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问题70余个,受到了辖区群众的认同和好评。
治安大队联合韦曲派出所
在长安广场开展宣传
治安大队联合郭杜派出所
在樱花广场开展集中宣传
滦镇派出所开展集中宣传
兴隆派出所组织集中宣传
东大派出所组织集中宣传
王莽派出所组织集中宣传
鸣犊派出所组织集中宣传
太乙宫派出所组织集中宣传
子午派出所组织集中宣传
王曲派出所组织集中宣传
马王派出所组织集中宣传
杜曲派出所组织集中宣传
大兆派出所组织集中宣传
杨庄派出所组织集中宣传
细柳派出所组织集中宣传
御苑派出所组织集中宣传
常宁路派出所组织集中宣传
通过开展本次集中宣传,有效提升了三个《条例》在特种行业治安管理、销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扎实推进限制养犬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掀起平安建设热潮,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三个《条例》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使三个《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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