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私贴车身广告,外形“面目全非”被处罚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2-29 12:05:20

  “车体打广告不能面积大,样子打扮花哨,否则将罚。”11月16日上午,在龙虎山南大道鹰潭交警直属大队路口,2辆中型客车被执勤交警拦下。原因是,这2辆客车涉嫌车体“整容”,全车被印有某家居公司的广告纸包裹得严严实实,外观看起来十分花哨。

  现场执勤的鹰潭交警五中队民警示意该车接受检查。经询问得知,这2辆客车只是观光客车,被我市某家居公司租赁做宣传。涉事司机表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将车体包裹广告纸属于交通违法。

  执法民警对2名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其给予以500元处罚,并责令其到车管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或者到广告公司清除广告内容,及时恢复车辆原貌。

  对此,鹰潭交警部门提醒:车身广告不能擅自张贴喷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改变车身颜色,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撰稿:尹婷、夏鹏晖

编辑:徐嵩沅

校对:周小波

审核:唐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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