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查到底| 警告!这些理财广告千万别信!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4-21 16:34:16


    2018年年初,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工作的通知》。央行要求各分支机构要积极探索能够适应大数据时代的金融广告管理手段,继续将金融广告治理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加强对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广告开展监测及管理。


    2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一部门印发《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出要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力度,突出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招商、金融投资、收藏品类等重点领域和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


    岁末年初,。“e查到底”对其中涉及互联网金融的部分案例进行了整理,给广大网友投资理财提个醒!

数据排行榜比广告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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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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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大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捞财宝APP”和捞财宝官网,宣传“新手专享96982期 10.0%年化收益率”等有关收益率宣传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2017年9月,,罚款60万元。


    安徽省长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自设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等规定。2017年10月,,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72.83万元。


    福建省莆商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及经营场所发布金融广告,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并对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没有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等规定。2017年10月,,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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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卡(投资理财服务)


    发布媒介:微博


    违法主体:上海浅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利用其新浪微博账号和新浪粉丝通进行广告推广,发布含有“裸贷”事件图片的广告;在其新浪微博账号发布含有“男女搂抱牵手”图片广告并配有格调低下庸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的文字。当事人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依法处以罚款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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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拍贷(投资理财服务)


    发布媒介:电子邮件、互联网站


    违法主体: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罚结果:


    当事人在其自有网站发布拍活宝产品广告,含有对投资回报预期收益的保证性承诺,并对可能存在的收益风险未予警示;当事人还未经他人同意发送电子邮件广告,其中宣称“你的信用额度50万元,马上使用”的承诺实际无法兑现,构成虚假广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被依法处以罚款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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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幸福一百商贸有限公司利用广告宣传册发布违法金融服务广告案。当事人在发放的广告宣传册中含有“高额投资回报、保本保息、保证收益率”等内容,其行为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2017年3月,,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40万元。

  

    青岛先行天下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互联网金融服务广告案。当事人利用其官网发布含有“最佳”“政府认证-安全有保障”等内容的广告,其行为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构成发布内容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2017年7月,青岛市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款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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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发布违法金融服务广告案。当事人打着“普惠金融”的幌子,通过广告宣传册发布了含有“枣庄信贷服务中心”等内容的广告,该“信贷服务中心”实际并不存在,是为了宣传效果虚构杜撰出来的,其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2017年8月,,处以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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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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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互联网金融服务广告案。当事人利用自有网站发布投资理财产品“流转贷”广告,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11%、11.2%”,“过桥贷”标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9%”,“供应链”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13%”,“债权转让”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11.86%、12.67%、12.58%”的内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保收益,没有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进行合理的提示,,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罚款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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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国鑫金服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互联网金融服务广告案。当事人在百度搜索以文字链接形式发布投资理财产品广告,广告落地页中含有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内容,,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罚没34984.56元。


    深圳弘奇资产管理企业发布违法互联网金融广告案。当事人在其负责运营维护的网站发布“中证产品”广告,广告含有“中证投资资讯,证监会认证合法投资咨询机 中国最赚钱的投资咨询平台”、“智能检控当天的资金流向,准确率:97%!”、“中证投资资讯有限公司成为合资公司走向中国及海外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一个业务平台”等内容,使用最高级用语, ,罚款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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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金海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互联网金融服务广告案。当事人利用自有网站发布金海贷金融产品广告,广告含有“年化收益17%”、“本息有保障”等内容。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内容,,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罚款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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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2018年1月21日,公布了《关于2017年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网络借贷类机构接入情况的公示》,希望能够给您投资理财提供参考。其中在统计的117家平台中,开鑫贷和德众金融这两家平台存在“应披露项-从业机构信息”应上传信息不完整的情况。挖财米米、今日捷财、小油菜、金联储、懒投资、中融民信、米缸金融、阿朋贷、杉易贷、小鸡理财、聚宝匯、理财农场、城满财富、投融家、投哪网、链链金融等23家平台存在“应披露项-平台运营信息”某些月份应上传信息缺失情况:其中宜人贷该项记录最高,有7个月份应上传信息缺失;财路通有5个月份应上传信息缺失;微金客、上海乐赚、金信网,在2017年10月、11月、12月连续3个月份应上传信息缺失。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还披露,截止1月21日,仍有5 家机构正待接入平台,包括:金宝保、宝点网、小诺理财、阿拉丁金服、汇泉贷。(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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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告内容仅以网络借贷类会员机构推广接入情况、披露内容的完整性为统计维度,并不能保证机构披露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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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赵嘉麟

责编:刘吉、蔡雨

编审:胡璇绚

校对: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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