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细则】你知道校内怎样申请张贴海报吗?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08-02 07:31:11

各位小干事们

加入学生组织以来

是不是为贴海报的事情而苦恼呢?

是不是对于张贴海报的细则还存在困惑呢?

让胖鸽来告诉你吧~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园电子屏、宣传栏、宣传张贴物管理规定(试行)》(立信会计金融党宣[2016]2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细化校园张贴物张贴审批流程,充分发挥其功能,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校园张贴物的内容应围绕学校工作,做到导向正确,贴近学生。

第二条  校园张贴物包括因教学、科研和文化活动等需要,在校园内张贴的海报、广告等宣传品,以及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的校外单位、个人的相关宣传品。

第三条  宣传张贴物的内容应真实合法、积极健康、文字规范、主题突出,不得有含有宣扬迷信、赌博、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不得连带与活动无关的内容。

第四条  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宣传张贴物应根据所涉及内容的“主办单位”应醒目位置予以标明,主办单位应在舆论导向、。

第五条  各单位(部门)自行制作的宣传张贴物必须遵循整洁、清晰、有序的原则。张贴时间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超过10天,并自行负责按时收回和清理。

第六条  为加强对校园内的宣传张贴物的有效管理,凡在校园内需张贴宣传张贴物的,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按照以下程序申报、审批:

(一)在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内使用张贴物审批单》,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并交至学生事务中心团委事务窗口。

(二)学生事务中心团委审批窗口对所申请的宣传张贴物进行审核。如同意张贴,会针对张贴物给出明确的可张贴的时间、地点。申请单位根据审核情况进行张贴。如提出修改意见,需修改完成后再做申请。

(三)相应申请审核通过后,校团委会对审核张贴物进行存档,申请人不得再次对修改宣传张贴物进行修改。

 (四)宣传物张贴时,应在正面醒目位置粘贴同意张贴及张贴时间地点的标签。

  (五)如遇宣传张贴物涉及的内容需由学校其他部门批准的,应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宣传物方可张贴。

第七条  各单位(部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校园内张贴带有商业广告性质的宣传张贴物。对擅自在校园里使用宣传张贴物等宣传品的,学校有权清理。

第八条 本细则由党委宣传部、校团委负责解释。


申请表格请戳文末阅读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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