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爱•第二届两岸青年短片大赛征稿启事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6-23 16:48:39

为促进两岸文化创意及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培养优秀影视创意人才,通过短片的形式,提供两岸青年文化交流的机会,We第二届两岸青年短片大赛于2018年度继续在两岸开展。入围作品将有机会制作成为电影长片,参赛者将有机会进入电影剧组,成为签约的长期合作导演,与两岸资深电影人共同合作,参与大型华语电影的制作!

一、 指导单位:上海市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上海文化联谊会、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二、 主办单位:文汇报社、上海市广播影视制作业行业协会、沪测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三、 协办单位:MMA微电影协会、华联国际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四、 支持单位:上海市台胞服务中心、上海瑞创影视有限公司、民众日报、博硕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事件交易所、青年公社。

五、 战略合作伙伴:爱奇艺、东森新闻云。

六、 征集时间:20182月14日-430日。

七、 大赛主题:以短片的视角,讲述发生在上海、台北两个城市生活中“我们爱”的故事。

八、 参赛对象:1836周岁的两岸青年,即出生于19822月14日至20002月13日之间的两岸青年。符合上述年龄要求的青年可自行或以团队参赛。大赛鼓励两岸青年合作作品,将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合作作品入围和获奖。

九、 活动进程

20182月14日-430日,大赛作品报名征集;

20185月底,活动官网公布入围作品名单;

20186月中旬,在上海举办“电影大师交流营”;

20186月底,在上海举办颁奖典礼及公布获奖名单。

十、 大赛官网

本次大赛的官方网站为:http://www.shxfuture.com/mainland/index.aspx,活动的相关信息以大赛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十一、 报名方式

参赛者可通过线上报名邮寄报名进行报名和提交作品,报名和提交作品需由剧组人员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1.线上报名

参赛者登录大赛官方网站后,在线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同时阅读并同意《作品版权承诺及授权书》后,上传以下参赛文件:

(1)本人签字的《报名表》;(2)本人签字的《授权书》;(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4)作品原片;(5)预告片或片花;(6)海报;(7)剧照;(8)参赛者个人照或团体照;(9)其他相关文件。

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报名完成。报名完成后,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赛者提供(1)-(2)项文件纸质件。

    2.邮寄报名

    参赛者登录大赛官方网站,在线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同时阅读并同意《作品版权承诺及授权书》后将获取一组“参赛作品编号”,之后需通过邮寄方式提供如下参赛文件,以便完成报名:

   (1)本人签字的《报名表》;(2)本人签字的《授权书》;(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作品原片;(5)预告片或片花;(6)海报;(7)剧照;(8)参赛者个人照或团体照;(9)其他相关文件。

其中,(1)-(3)项文件提供纸质件一式一份,(4)-(9)项文件提供刻录光盘或存储U盘,一式三份,光盘或U盘上请标明参赛作品编号、个人姓名或团体名称、作品名称。下述指定邮寄单位收到全部参赛文件后视为报名完成。

    3.邮寄说明

    邮寄信封请注明“We第二届两岸青年短片大赛参赛作品”字样。参赛文件不再退回,请参赛者自留底稿,参赛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因任何原因造成的丢失、损毁等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邮寄地址

(1)大陆地区

文汇报社新媒体中心

联系人:陈云峰

邮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文新报社41(200041)

联系电话:+86-21-22898857

电子邮箱:chenyf@whb.cn

(2)台湾地区

博硕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吉清

邮寄地址:(221)新北市汐止区新台五路一段11210A

联系电话:+886-2-26962869#312

电子邮箱:eddie@drmaster.com.tw

十二、 参赛要求

1. 参赛作品符合大赛主题,以短片的视角,讲述发生在上海、台北两个城市生活中“我们爱”的故事。作品应主题鲜明,饱含情感,有积极向上的思想内涵,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较高的传播价值,并鼓励创作与两岸城市相互有情感连结的故事。

2. 参赛作品原片应于2016年1月1日-2018年4月30日之间创作完成,时长10分钟以内。

3. 参赛文件的提供应符合以下格式要求:

    (1)参赛作品原片应包含完整片头及片尾,片尾应包含所有剧组人员信息。作品原片格式为AVIMOVMP4高清数据文件,分辨率不低于1080P,音讯为立体声,需提供有字幕版及无字幕版各一版,字幕为中文和英文。

    (2)预告片或片花时长在30秒至90秒之间,格式为AVIMOVMP4高清数据文件,分辨率不低于1080P,音讯为立体声,需提供有字幕版及无字幕版各一版,字幕为中文和英文。

    (3)海报需提供格式为JPGPSD各一版,横版海报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竖版海报分辨率不低于770×1080

    (4)剧照、参赛者个人照或团体照各5张,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横竖不限。

    (5)线上报名的应将上述视频及图片文件打包成RARZIP压缩包格式上传或提供网络链接地址,邮寄报名的应将上述参赛文件刻录成光盘或存储U盘,刻录光盘请勿使用蓝光及DVD机播放用光盘,U盘存储容量不应超过1TB

4. 参赛承诺

    参赛作品应当权利完整,不存在权利瑕疵或限制等情形。参赛者应遵守本《征稿启事》、《授权书》及其他大赛官网发布的各项活动规则或要求。

十三、 宣传及评奖

1. 作品宣传

所有符合条件的参赛作品均有机会在两岸各大媒体及社交平台展映。

2. 入围影片奖励

(1) 颁发入围证书;

(2) 全额补助每部作品的一名主创代表前往上海参加“电影大师交流营”的交通、食宿费用。

3. 大赛设立的奖项及奖金另行公布。

4. 如通过参赛者报名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联系到参赛者或获奖作品参赛者无人到场领奖的,视作弃奖。

十四、 注意事项

1.主办单位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活动或者修改活动规则。参赛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征稿启事》及《授权书》,报名完成即视为已阅读并遵守《征稿启事》、《授权书》及其他大赛官网发布的各项活动规则或要求。

2.请勿投稿与大赛主题无关之内容。

3.若以计算机程序或其他明显违反本次大赛公平性之方式,意图混淆或影响比赛结果或存在其他违法之行为,一经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及/或上述单位之关联单位发现或经第三方检举,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赛者入围资格及/或获奖资格,参赛者应返还奖金、奖杯(状)及奖品及主办单位所承担的参赛者各项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上述参赛者还应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消除影响。同时,主办单位还保留追究参赛者其他责任的权利。

    4.如参赛者的行为使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及/或上述单位之关联单位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参赛者应赔偿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及/或上述单位之关联单位的全部损失。

    5.得奖者必须依规定扣缴中奖所得税额,始得领奖。

6.参赛者在投稿期间的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于信息变更5日内及时通知主办单位,并得到主办单位确认。如出现因参赛者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又未及时通知主办单位的情形,从而导致主办单位无法与参赛者取得联系的,视为参赛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7.作品若引发大众负面观感,在不影响作品原创的情况下,对于所有作品内容,主办单位保留修改、发行的权利。

十五、 联络咨询

1.大陆地区

(1)文汇报社新媒体中心

郝新莉、颜玮韵

联系电话:+86-21-2289885421-22898855

E-mailchenyf@whb.cn

(2)上海市广播影视制作业行业协会

沈雯静、邵丽华

联系电话+86-21-64086550#103、105

E-mail:secretariat@sftpa-sh.org

2.台湾地区

博硕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陈吉清

联系电话:+886-2-26962869#312

E-maileddie@drmaste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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