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花之味》团队独家回应“大象爆米花”:说我们“盗窃”,我们不能接受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1-16 10:38:43






大象点映被“米花之味”团队抄袭了?


4月26日周四晚上10点,《米花之味》在广州的路演刚刚结束,纪录片《我的诗篇》导演吴飞跃,在其创始的“大象点映”公众号发表题为《致<米花之味>团队:请不要打着文艺的幌子,干盗窃的勾当》(以下简称为“大象一文”)的文章,指责正在上映的《米花之味》团队蓄意盗窃了“大象点映”的BP,抄袭他们的模式和宣传文案。



这一指责引发了朋友圈和微信群一片“大象爆米花”的讨论。网友几乎一片倒痛斥抄袭者,。



有站大象,。



也有攻击电影《米花之味》的。


大象点映是吴飞跃创立的、可以在影院点播电影的观影社交平台,主要通过微信服务号,搭建对纪录片和文艺片感兴趣的发起人来发起众筹点映。据公开资料,该项目正在进行Pre-A轮融资。


真相到底如何?今日,当事一方《米花之味》团队接受D纪录独家采访。针对大象一文,导演宋鹏飞和执行制片朱庆玺作出如下回应。




1.双方的合作为什么最后不了了之?


回应:双方从未签署任何书面协议或合同,不存在已经确定合作之说。


大象一文称,“以前一直跟我们说,合作是肯定要合作的。突然定档了,没有任何提前联系,问过后才说不合作”。对此,《米花之味》执行制片朱庆玺表示,确实曾找过吴飞跃谈合作,但最终没有跟大象点映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合作,因此没有签署任何书面协议,不存在已经确定合作之说。


· 吴飞跃文章截图


朱庆玺告诉D纪录:大象点映主打的是以“百城首映礼”的方式代替传统路演。“大象点映告诉我,如果进入“百城首映礼”体系,《米花之味》团队需先支付20万元人民币给大象点映”,虽然这20万最终会进入到票房分账,但朱庆玺认为这笔费用过高,“而且我们去看了前面的‘百城’,实际上达不到100座城市,”因此提出降低活动费用的要求,但没有得到大象的回应。



朱庆玺说,另一方面,团队担心取消路演,导演现场交流的机会有限,不利于电影的宣传,“大象说可以做到五六十场的点映,我提出希望大象和我们自有的资源合作,争取做到500场的体量,但最终没有达成满意的合作。”


前期接触后,朱庆玺说,大象对“米花之味”提出的问题没有给出让团队满意的答复,他认为和大象的合作无法达成,“大象也没有再跟我们联系,所以之后我就没有再主动联系他们。”


“还有一个价值观的问题,也是我最后决定不跟大象合作的原因。朱庆玺补充说。






2、抄袭方“彩虹看电影”跟“米花之味”有没有合作?


回应:《米花之味》团队从未授权“彩虹看电影”发起过点映,《米花之味》团队与抄袭无关。


大象一文以截屏方式抛出“彩虹看电影”抄袭的实锤,并认为,《米花之味》的海报出现“联合发行:彩虹看电影”的字眼,因此《米花之味》与“彩虹看电影”是利益相关方。


那么,“米花之味”跟“彩虹看电影”到底有没有合作关系?朱庆玺明确表示,没有。


对于海报上“联合发行”的呈现,朱庆玺解释,3月底《米花之味》海报在设计时,“彩虹看电影”的投资人岳茜表示,有意投资《米花之味》的宣发。由于当时定档海报制作时间紧迫,片方出于争取投资的考虑,在海报上印出“彩虹看电影”的logo,但最终双方并没有达成合作,也没有签署任何协议,因此“彩虹看电影”实际上并非《米花之味》的联合发行机构。



· 存在问题的海报


对于大象一文指出的“彩虹看电影抄袭一事”,朱庆玺称,他也是文章出来以后才知道“彩虹”在做《米花之味》的点映。“我们从未授权或联合‘彩虹看电影’发起过点映”,但朱庆玺也认为,点映只是一个众筹观影的方式,即使没有授权,任何机构在电影院发起点映客观上增加了票房,实际上并不损害《米花之味》片方的权益,“因为我们也不参与他们的任何分账”。


朱庆玺透露,据他所知,还有一个叫“小萝卜”的平台也在做《米花之味》的点映,团队也没有授权给“小萝卜”,“但我们不care,在电影院召集观影,我认为不需要谁授权。”朱庆玺说。


朱庆玺表示,仅仅因为导演带岳茜去看过大象的项目书,就认定《米花之味》团队“盗窃”,他们不能接受。“如果大象点映真的被抄袭了,。”





3、宋鹏飞介绍投资人与“抄袭事件”有没有关系?


回应:岳茜与宋鹏飞同为“出品方”公司股东,但岳茜担任“彩虹看电影”法人代表一事,宋鹏飞表示“并不知情”。


吴飞跃说,在《米花之味》和大象点映商讨合作的阶段,导演宋鹏飞曾经为他们引见投资人岳茜,当时岳茜曾表示有投资大象点映的意向,所以他们把BP(商业计划书)发给了岳茜。但大象点映后来发现,抄袭者“彩虹看电影”所属公司的法人代表,正是岳茜。


根据公众号登记信息,“彩虹看电影”注册于2018年1月26日。4月,《米花之味》正式上映后,“彩虹看电影”开始主推它的点映。


吴飞跃据此认为,基于利益相关,宋鹏飞蓄意骗取大象点映的商业计划书给岳茜,最终导致大象点映的模式及文案被“彩虹看电影”抄袭复制。


D纪录发现,“彩虹看电影”的页面显示,从2018年1月上线后,最开始的几个点映活动都是话剧。截至目前,“彩虹看电影”总共发起了三场电影的点映,除了“米花之味”,另两部电影为《红海行动》、《厉害了我的国》。


· “彩虹看电影”的点映界面


关于“彩虹看电影”的点映的主界面抄袭“大象点映”一事,宋鹏飞和朱庆玺均认为,大象一文所贴出的截屏信息,在大象点映的页面上都可公开获取,并不需要通过“偷取”商业计划书的方式,他们否认了团队“偷BP抄袭”的指责。


宋鹏飞承认,去年确实曾介绍岳茜去了解大象的项目,至于双方后续的合作意愿如何,他“并不了解”。


《米花之味》片尾出现的出品方——永安(天津)文化有限公司,大象一文指控,宋鹏飞和岳茜同为这家公司股东。D纪录查证发现,这家公司成立于2015年,2016年10月法人代表由“王宝强”变更为宋鹏飞。


宋鹏飞说,岳茜跟他是同一家公司的股东,这个信息是他这个月开始为《米花之味》路演时才知道的。但他声明,自己只负责拍片子,并不是公司的创办人,出任法人代表是为了方便拍摄、签合同等事务,“到现在都不知道公司有哪些股东。”


对于岳茜就是“彩虹看电影”法人代表一事,宋鹏飞也表示“并不知情”,“这个情况,以及岳茜跟我是同一家公司的股东,都是最近吴飞跃告诉我我才知道的。”





4、不是结尾的话


“大象爆米花”风波中,也有不少网友开始连锁反应,抨击《米花之味》这部电影本身。D纪录发现,4月正式上映的《米花之味》,目前的豆瓣评分为7.6,算是近期为数不多口碑不错的华语电影。大象点映的团队在事件的后续传播中,也传递出不希望误伤电影的信息。


不同于“彩虹看电影”抄袭文案遭到网友一面倒的批判,关于“抄袭模式”的说法,则有网友表达了不同观点。有网友认为,点映这种观影模式并非大象首创,而且众筹看电影的模式也并没有技术壁垒,很容易被复制,未来不可避免也会出现更多的类似模式。这对大象点映现在的模式提出了挑战。



综观“大象爆米花”事件,有三个事件相关方:大象点映,米花之味团队,彩虹看电影及岳茜。


遗憾的是,由于时间冲突的原因,关于《米花之味》的上述回应,大象点映创始人、“大象一文”作者吴飞跃吴导未能在本文截稿前接受D纪录的采访。“其实我们想说的都在文章里了。”吴导表示。


D纪录也没能采访到事件中的核心人物——《彩虹看电影》所在公司的法人代表岳茜


“大象爆米花”事态将如何发酵?D纪录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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