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创建农村文明集市 打造“一集一特色”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1-11 06:12:28

  去郊区大集寻找久违的年味,在农村集市上体验难得的乡土气息,看看鲜活的大公鸡、找找新鲜的野菜……如今,逛农村集市不仅是一种购物需求,更是人们重温乡土记忆的需要。


海城二台子农贸市场


  的报告中指出,要实施战略。振兴离不开农村的基础建设,而集市作为农民日常生活离不开的购物场所,是基础建设的重要部分。集市的整洁、安全、诚信,是农村文明健康生活的重要体现。

  日前,按照实施战略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为目标,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集贸市场为重点,为积极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集市环境,建设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鞍山市文明办出台《鞍山市创建文明集市活动实施方案》,借创建促进农村集市形成科学健康、文明诚信的社会风尚。

  凡在海城、台安、岫岩三县(市)、千山区辖区内,有明确开办主体,管理制度健全,秩序良好、环境整洁,常年经营的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市场、肉菜市场等与农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场均在方案创建范围内。

创建标准包括

  引领文明风尚,经营户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对创建活动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均达100%;有切实可行的集市文明公约,倡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集市所在乡镇开展“诚信经营户”“文明摊位”评选活动,评选比例不超过商户和摊位总数的20%;有电子屏幕或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对“诚信经营户”“文明摊位”进行集中展示;有核心价值观、道德模范以及消费常识等宣传内容;经常举办展览、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与经营户和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科学知识、实用技术等知识。

  经营诚信守法,经营者不得经营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经营者诚信经营,文明经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盗版侵权等商品;无强买强卖、短斤少两等行为;认真落实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畜禽肉等鲜活农产品,凭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入市销售。

  管理严格有序,集市开办者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设立专门的市场秩序管理办公室,集市管理责任制度规范,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完备;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配置完善;设立明显的禁烟火标志,严格落实防火防盗安全措施;设有12315消费者投诉站,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调解消费争议,调解处理满意率90%以上;建立不合格商品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布相关信息;集市内显著位置设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平计量器具;集市开办者和经营者应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群众对集市开办者和经营者群体性投诉或上访事件发生;集市内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发生。

  环境整洁卫生,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市场室内(包括棚顶覆盖)面积达到50%以上;布局规划合理,供水、供电、排污和垃圾收集处理等设备运行良好;不同商品的交易区划分明确,做到上市商品划行归市、堆放整齐;集市内外环境干净、整洁,严格落实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配备专门保洁人员;无卫生死角,无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扔垃圾、乱泼污水、乱贴乱画等现象;日常管理、质量检测等制度比较健全。公示栏、提示牌和广告牌匾设置规范、醒目明确;经营者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良好卫生习惯,食品经营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集市门前及周边卫生整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整齐、进出有序。

  由于鞍山市农村地区集贸市场情况比较复杂,方案规定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重点解决农村集市在基础设施、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公共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持续创建将优势转化为特色,争取在我市的村镇打造“一集一特色”的农村文明集市,让集市成为城市中的文明亮丽风景。


来源:鞍山日报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