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人民医院的“爱心妈妈小屋”被评为全市首批示范“妈妈小屋”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2-21 08:11:26

近日,莱州市人民医院的“爱心妈妈小屋”被烟台市总工会评为全市首批示范“妈妈小屋”,也是莱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随着母乳喂养知识的普及以及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性面临没有合适场所进行休息和哺乳。


为贯彻实施烟台市总工会关于推进“妈妈小屋”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帮助职业女性和广大母婴群体温馨、舒适地度过孕期及哺乳期,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莱州市人民医院“爱心妈妈小屋”正式建成投用,为广大女职工提供贴心实在的服务,创造性保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莱州市人民医院“妈妈小屋”位于门诊楼二楼,这间五十平方米左右的“爱心妈妈小屋”配备了沙发、冰箱、微波炉、奶瓶消毒锅、储物柜、育儿报刊书籍、报刊架、玩具等设施及物品,在四周的墙上还张贴了“可爱宝宝”宣传画和科学喂养的食品搭配知识。整个小屋充满了宁静、舒适、温馨的氛围。



“妈妈小屋”一屋多用,既为妈妈和准妈妈们提供一个舒适、隐蔽、卫生、安全的哺乳喂养的休息公共空间,还为妈妈们提供一个交流健康育婴知识的公共场所,有效解决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后顾之忧,真正成为维护女职工权益、呵护女职工健康的服务型阵地,成为职业女性广受欢迎的“温馨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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