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学习】加油站促销广告含糊被处罚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09-27 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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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加油满200元店内享5.3折,甚至更低”,不少车主在宁海加油时,可能看到过此类海报。

  近日,宁海的王先生在加满汽油200元后,看到站内张贴着“持卡加油满200元店内享5.3折,甚至更低”字样的海报后,就去加油站内挑选商品,并欲以5.3折价结账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无法享受。

  对此,工作人员解释称,海报中所涉及的“享5.3折”是指在加油卡内赠送现金券和抵扣券,以充值的形式存在的。例如,加满200元汽油后,加油卡内将送2元现金券和5元抵扣券,消费者在加油站内买15元的商品,除去赠送的2元现金券和5元抵扣券,实际需支付8元,相当于享受了5.3折的优惠。王先生对此表示费解,于是向宁波市宁海市消保委一市分会投诉。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经过实地调查后发现,该促销信息确实没有做到公开透明。依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应当展示奖品、赠品,不得以虚构的奖品、赠品价值额或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最终,该加油站因在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时,以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并将宣传海报予以撤除。

【来源: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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